今天下午接到公司主管人事同仁的電話,
她說收到法院一張強制執行扣薪的通知,
並說我積欠中華電信公司電話費二萬多元,
問我是從下個月薪水一次扣完呢,
還是分攤每個月扣三分之一?
我當時聽得有點霧煞煞!
因為我使用遠傳電信的手機電話已經有十幾年之久了,
家中雖然使用中華電信的電話和光纖網路,
但費用我也都按月繳,即使這九個多月來我幾乎都住在金山,
幾乎不曾用過家裡的電話和網路。
所以我怎會有欠費呢?
後來看了傳來的法院公文後,
我才想到十幾年前的一段往事。
但是,在還沒說這件往事前,
我有一句話一定要奉勸大家,
那就是您的身分證倘若遺失的話,
請記得一定要去報警索取三聯單,
否則若您遺失的身分證被人拿去用於不法用途的話,
您一定會惹上諸多麻煩。
十幾年前,我還在廣告公司服務的時候,
有一次因公,必須從松山機場搭機到台南演講,
在登機前突然發現遺失了身分證,
連忙跑去跟航警局報遺失,
原本航警只告訴我,只要去戶政事務所重新辦一張就好,
但是我堅持要報遺失,這個堅持,
並非是我知道若沒有警方收受報案的三聯單證明的話,
往後可能會為自己惹來諸多麻煩。
而是當時搭乘國內航班一定要有身分證證明身分才能搭機,
我當天遺失身分證,若沒有航警局開具證明的話是上不了飛機的,
那天我就是憑著警方的三聯單和主辦單位發給我的演講證件往返的。
〈演講證件上有我的名字和照片〉
後來,事隔多月後,
我收到中華電信公司的一張通知單,
通知單詢問我是否申辦過一組手機電話號碼?
我隨即回覆那隻手機號碼並非是我申請的,
後來我到法院作證時,
所幸取出當時向航警局申報身分證遺失的三聯單,
該組電話號碼正是我遺失身分證後,
到戶政事務所領發新身證時的那一段時間申辦的。
這才證明那支電話並非是我辦的,
而是有人撿我的身分證,
並以兩千元找一位智能稍稍不足的婦人充當人頭,
〈當時的電信公司還沒有要求要申辦者攜帶雙證件〉
冒充我的身分去申辦的,
我那天是以證人身分去作證的。
作完證人陳述後,我步出法院,
有一位也從法院出來的年輕人剛好跟我同一起走出,
對方問我為甚麼事情到法院作證,
當我告訴他我是因身分證遺失被冒用才上法院作證的,
他馬上跟我說,我還算幸運,因為有三聯單作證,
他就沒有那麼幸運了!
他就是因為身分證在家中被偷,因為沒有去申報,
後來讓竊賊拿去四處作案,
害他在那一年幾乎跑遍了全省各地法院,
因為竊賊用他的身分證四出作案。
我算是因為有了那張報案三聯單的證明,
只需出庭作證一次,整個案子就告結束了。
只是,我萬萬沒想到,
雖然我那次有三聯單證明我沒有去申辦電話,
按照理說也早就結案了,
沒想到事隔十年之久
我現在服務的公司竟然收到地方法院強制執行的通知,
說我欠中華電信的電話費用二萬多元,
要公司從我薪水中扣除。
我真的是很悶,
十年多了,我家的地址沒改,我家的電話沒改
過去,我不曾收到中華電信催收電話費的任何單據。
怎麼會突然要我支付這筆電話費。
承蒙公司主辦人事的同人的好意,
將法院的通知公文傳真給我,
我立即打電話聯繫承辦書記館,
沒想到連續打了三通電話都沒人接,
只得下週一再打去詢問,
只是當時作證的三聯單和結案的公文,
我早就不知道丟哪了,
如今要我被扣薪,我實在有點不是很開心耶!
我寧可拿那兩萬元去請朋友吃飯,
也不想平白無故去支付不是我申辦的電話費用。
不過氣也沒有用,
下週再打電話跟承辦的書記官說清楚事情原委吧!
看有啥辦法可以申覆。
好在當初遺失身分證只是被拿去申請電話而已,
若是拿去為非作歹話是申請信用卡亂刷的話,
我可能要跑法院跑不完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