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日晚上就搭乘高鐵的夜車南下,
主要是為了週二要向董事長報告有關旅行社的業務,
由於我雖然兼任子公司旅行社的總經理,
但我本身也是集團企業公司活動行銷部的部主管,
我的上面還有總經理,加上我所兼任的旅行社營收是併入活動行銷部計算的,
所以在向董事長做業務報告之前,
於公於私都得向集團企業公司的總經理先行報告,
因此週日晚上一到公司宿舍,就開始在桌上修改報告資料直至深夜。
今天由於早上和老總到台南市政府文化觀光處開會,
所以業務預報的時間改在下午三點半,
等和老總確認各項報告事項及修改內容後,
都已經是快要下班了,因此我只好將報告帶回宿舍繼續修正。
為了節省部門和公司的管銷費用,
雖然現在已經沒有所謂的我一週得要在台南總公司上班幾天的規定,
絕大部分我都在台北辦公室上班,只有重要的會議才回來台南開,
照理說我可以退掉公司的宿舍,
倘若遇到有重要公事得停留在台南過夜的話,
我可以依照公司規定住進台南的飯店裡,
但考慮到現在生意很難做,錢不好賺,
所以我一直保留住台南總公司的宿舍,
只要有必須停留在台南的需要,就可以省去一筆住宿的管銷費用。
只是總公司的宿舍雖然舒適,
但原先規畫是給廠區的作業員工住宿的,
所以規定必須至少三位以上才能合住一間宿舍,
這樣子的住宿環境,對於彼此生活習性截然不同的人來說,
要住在一塊,就得要靠彼此的配合和體諒,
尤其是我這個幾乎只要留在宿舍居住,
大部分都會使用電腦修改公務文件到很晚的情形,
常常都是搞到室友已經在床上躺平,我卻還在書桌前挑燈夜戰!
好在幾年相處下來,室友大多可以體諒我的工作性質,
所以對於我這種可能會妨害他們睡覺的狀況都能接受,
可見「同居」多年的情誼有多深厚。
甚至我假日搭乘晚班高鐵迴到台南,
室友都還會開車到高鐵站接我回宿舍。
人生相逢,原本就是緣分,
我相當珍惜這份相處的情誼,
也非常感謝他們的體貼和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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