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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午休的時候,大略翻閱了一下本期的新新聞雜誌,


其中有一篇文章為「兩位女士的道歉」,


主要是在討論吳淑珍和李慶安兩位女士向人民道歉的心態,


讀完整篇文章後,真是於我心有戚戚焉。


 


坦白說,在好幾年前,我一直很同情吳淑真的遭遇,


有時候看到報紙修理她愛炒股票或是喜歡戴鑽戒的新聞時,


心裡有時候還會為她說幾句話,


認為她成天坐在輪椅上,行動不方便,


偶而玩玩股票,買買名牌又算甚麼,


反正台灣總統的薪水也還算滿高的嗎。


 


殊不知,貴為第一夫人的吳淑珍似乎並不滿足於如此,


後來看她穿戴越來越名貴,一件首飾珠寶就價值數百萬元,我就開始深痛恨絕,


坦白說,即使不鬧出所謂的海外洗錢案,我就認為她的表現不妥。


民進黨執政,礙於國民黨國會議員多數,原本就執政不易,


而執政期間,整體的經濟長遲緩,早以讓百姓感到不耐,


然後又在新聞媒體上看到吳淑珍穿金戴銀的,總是一身名牌現身,


那種驕奢風氣,原本就不應該,更是拖累了民進黨的形象,為大眾百姓所反感。


 


但是或許對於妻子因為了自己,而慘遭一輩子坐上輪椅的愧疚,


阿扁似乎總不忍心苛責自己的妻子吳淑珍,


導致後來所有的生意人都懂得巴結吳淑珍。


所謂的政治獻金和賄絡,原本就只是一線之隔,


尤其是對於掌握國家機器的家庭給予所謂政治獻金,


原本就是有所企圖,只是這種企圖沒有指明是要獲得甚麼承諾而以,


也因為阿扁的縱容,讓吳淑珍以為這樣的方式是理所當然的,


所以才造成商界人士會拿著大把鈔票來請阿珍喬事情,


再笨的人也知道,有人拿錢給您喬事情,即使口口聲聲說是政治獻金,


其實質意義與賄絡根本沒有兩樣!


 


如今吳淑珍公開向人民道歉,但看其道歉內容,


根本一點也不誠懇,一點也沒有反省,反而還有幫阿扁脫罪的嫌疑。


坦白說,或許有人會說,這些金錢的來源應該都是吳淑真搞出來的,


阿扁應該不知情,阿扁是被吳淑珍蒙在鼓裡的,


阿扁是因為疼惜吳淑珍為他犧牲了大半輩子的健康而選擇忍讓


說真的,這種現象若換在阿扁只是一位公司的經營者或是老百姓的身分,


我真的是會同情他啦。


 


但是!很抱歉!


阿扁是一個國家的元首,再怎麼對妻子有所愧疚,


都不應該讓妻子干涉國家大事,讓自己的妻子接觸那麼多的商人。


更不能讓妻子養成驕奢的習性。


只因為你們是第一家庭,社會公論是以高道德標準來衡量你們的。


 


所以我認為吳淑珍這種不曾自我反省的道歉,是不會讓大家接受的。


至於阿扁若因為吳淑真的認罪供詞而得以擺脫罪嫌的話,


我也覺得阿扁還是有錯!錯在縱容自己的老婆,錯在自己沒有嚴以律己。




                             早知如此   何必當初


 


 



至於權貴子弟李慶安呢,


有時我想,李慶安若沒有一個老爸叫作李煥的話,


李慶安和其兄長李慶華等人,真的可以憑國民黨的獎學金出國留學?


甚至回國後,兄妹還分別擔任電視台記者或是國家高官。


〈李慶安擔任的華視記者時,那時候是國防部主導的,


  其兄長李慶中在國家文官特考還惹出抄襲風波。〉


這些李家兄妹憑著權貴子弟的餘蔭,


竟然一家子出了兩位國會議員〈李慶華和李慶安〉,


試問哪個家族有他們家那麼幸運的阿。


 


好吧!就算是李慶安不承認自己是權貴子弟,


就算是她聲稱自己也是經過選民的選舉而選上的….


就算她自己聲稱自己長久以來服務選民不遺餘力…..


即使這些理由姑且我們都接受。


 


但是擁有美國籍欺騙選民是事實阿,


擁有美國籍是違反選罷法以及國籍法阿,


這些錯誤難道不是你自己犯的嗎?


若妳不是因為權力的傲慢,享受特權習慣了,


十幾年來,妳大可以偷偷私自去放棄國籍阿,


尤其早年還是國民黨一黨專政的時候,


若那時候你選上台北市議員後,默默去辦理放棄美國籍,


即使被媒體發現,以當時的環境而言,妳可能根本沒事,


搞不好還被國民黨表揚一番,認為妳忠黨愛國呢。


 


可是十多年來,李慶安從來沒有想要放棄美國籍,


那就是打從開始就要隱瞞國人到底,


這種要不得的想法,根本就是習慣於享受特權的權貴子弟的固有思維。


另外我們可以從李慶安的道歉內容得知,


好像她這麼多年的選民服務,不應該是獲得這樣的回饋,


她那麼認真問政,是不應該被追討薪水的,


她對得起選民,若因此薪水被討回的話,是選民辜負了她


 


這又是另外一種權貴子弟的心態!


民意代表的定義,原本就是受選民的託付,幫選民監督政府及議政,


努力負責是應該的,做不好,選罷法裡有規定,選民都還可以發起罷免呢!


李慶安隱瞞自己的美國籍長達十餘年,就如同欺騙了國家和選民十幾年一樣!


討回薪水,註銷其民意代表身分原本就合情合理,


天底下到底是有誰對不起她阿,


所以說,李慶安這種道歉,我們也無法接受。


 


所以說,像吳淑珍和李慶安李位女士的這種道歉,不要也罷!





                                                         早知如此   何必當初



延伸閱讀


 


◎新新聞的文章節錄


 


兩位女士的道歉


新新聞雜誌 更新日期:2009-02-10 記者:顧爾德


吳淑珍透露出最可怕的心態是:這些錢是我們家的,是我們應得的。李慶安認為她十四年從政收入,是她對社會付出所得到代價。彷彿是選民欠這兩位女士,她們沒有欠選民。


李慶安因為雙重國籍案,吳淑珍因為貪污洗錢案,同一天前後出庭。兩位女士都為了涉案而向社會道歉,但是她們的道歉都一樣不乾不脆。


李慶安向選民道歉,因為「造成大家不安,造成大安區選民的影響以及國民黨的傷害。」不過,即使美方提出清楚的官方說明,她還是不承認有美國國籍,還想要司法能還她清白。她感嘆擔任十四年公職白費了青春,她依然不願鬆口要返還十四年的薪資。
吳淑珍終於出庭應訊,她也公開道歉,理由是「社會付出龐大成本」,以及「牽連許多無辜的親朋部屬」。她說自己會反省介入這些案件,但出庭時還在抱怨好友蔡美利姐弟從中A錢獲利出賣她;還是堅稱她拿到的政治獻金,不是貪污所得。


李慶安忘了一點,十四年公職是她熱中的事業,她能擁有這麼令人羡慕的事業,除了她自己的努力之外,還有她擔任黨國大老的父親庇蔭,此外,另一個非常重要的前提:她隱瞞了自己擁有美國國籍一事。試想:如果李慶安競選議員、立委時坦承她拿到美國國籍,她有辦法當選嗎?她有機會「浪費青春」嗎?


李慶安的道歉像在抱怨選民不感激她十四年來的貢獻,社會不知恩圖報,還想入她於罪、想要回她十四年辛苦的所得。不過,她迴避了一個最基本的政治誠信問題,她忘了選民投票給她等於是和她簽訂契約,而這個契約之所以成立,是因為她提供給選民不清不楚的資訊。


李慶安沒有權利抱怨十四年青春白費,她應該暗自僥倖騙到了十四年的舞台,讓她個人的事業可以發光發熱。


吳淑珍的避重就輕更嚴重。她和蔡美利姐弟共牟不當利益,卻對這對姐弟暗摃金錢,生氣不已,之前還說要「殺了他」。她覺得蔡美利姐弟背叛她,卻沒有想到人民對吳淑珍自己的背叛人民更有理由生氣,那豈是一句「會反省」就可以交代過去的!


「牽連許多無辜的親朋部屬」讓吳淑珍感到抱歉,但她有沒有反省:那些被牽連的部屬在整個被調查羈押的過程中,曾感受到第一家庭的關切之意嗎?第一家庭一心祇想為自己的子女脫罪,有想到這些部屬可能需要保釋金、需要錢請律師?


被吳淑珍匯出國的是「政治獻金」、「是扁家自己的錢」。如果是政治獻金,捐獻者就是希望受贈者用在政治、用在公共事務上,怎麼會跑到扁家自己的國外帳戶?為了圓這種邏輯不通的謊,之前還扯出「海外建國基金」這種幌子企圖掩飾。民進黨財務年年困難,不先在國內鞏固黨本,還想著未來建國大業,支持者真的會笨到相信嗎?


吳淑珍透露出最可怕的心態是:這些錢是我們家的,是我們應得的。同樣的,李慶安認為她十四年政治事業是應得的,十四年的收入是她對社會付出所得到代價。彷彿是選民欠這兩位女士,她們沒有欠選民。


面對法律審判,我們不期待兩位女士會坦然認罪;但是當這兩位長期從事政治事業的女士,在面對政治道德時,絲毫沒有認識到自己犯了嚴重錯誤,我們就可以瞭解,台灣的政治倫理已被敗壞到何種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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